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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子女可以解除收养关系吗?收养关系怎么解除?

2020-08-10
导读:很多无法生育孩子的家庭会收养孩子转达爱意,但不是所有人都把养子女能当亲生的对待,有时候也会打骂孩子,更严重的还有虐待孩子。那么养子女可以解除收养关系吗?收养关系怎么解除?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养子女可以解除收养关系吗?

  养子女可以解除收养关系,收养关系解除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我国法律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收养关系怎么解除?

  收养关系的解除有两种方法:

  1、依当事人的协议而解除。

  (1)须当事人同意。就收养方而言,须得养父母同意,就被收养方而言,养子女已成年时,经养子女同意。

  (2)当事人须对财产生活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别无争议。协议解除收养可按公证或登记程序办理。

  2、依当事人一方的要求而解除。

  (1)养父母和生父母反悔 ,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查明情况,听取被收养人的意见,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处理。

  (2)养父母不尽抚养义务,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应予解除。

  (3)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的恶化,再继续共同生活对双方均为不利,一方坚决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可准予解除。

解除收养关系后养子女还有赡养义务吗?

  根据我国《收养法》第三十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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