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针对保险公司来说,如果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那么,站在消费者角度而言,自事故发生或被保险人知道事故发生日起两年之内,申请理赔的话,保险公司是必须要受理的。倘若没有受理的话,被投保人可以去当地的保监会进行投诉,比对保险公司客服投诉有用。
据悉,被投保人提交的理赔手续其实是非常繁琐的,但是如果时间过长的话,对于消费者进行理赔是非常不合理的,所以提醒各位如果是因为保险公司的核查等原因导致理赔逾期,可以看以下保险合同是怎么约定的,按找合同的规定来行使权利,可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或者去保监会进行投诉。
车险索赔过了诉讼时效的,当事人可以与保险公司协商赔偿问题,如果协商不成的,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诉,但义务人有抗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受益人向保险公司报案
保险理赔的处理流程中第一个重要的步骤就是受益人向保险公司报案。但其实不论是受益人还是其他人,都可以将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号和相关情况告知保险公司,使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能够调取保险公司信息库中被保险人的相关信息。在报案之后保险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就会引导报案人进行后续其他保险理赔的处理流程。在保险法中对于索赔有明确要求,人寿保险从保险事故发生开始五年内可以索赔。而人身保险中保险事故发生后的两年内可以索赔。如果超过上述期限那就相当于自己放弃了索赔的权利。
二、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收取被保险人相关材料
首先受益人需要填写理赔申请书。除此之外其他材料随着险种的不同有不同的具体要求。通用的部分是受益人要提供和被保险人的关系证明材料。如果不是受益人自己申请,那么申请人要提供与受益人等相关人员的关系证明。人寿保险和意外险理赔需要特别给出死亡证明或者残疾程度鉴定报告书等材料。如果是重疾险的报案那么要给出被保险人的医学报告等材料。健康医疗险的证明材料要有医院的各项收据、病历记录、手术记录等等。保险理赔的处理流程中第二个重要的步骤就是收取以上这些重要资料。
三、工作人员进行材料初步审核
这是保险理赔的处理流程中比较复杂的一个环节。审核部门的工作人员将收取的所有材料进行一一核查。如果情况属实,事故发生的原因符合合同规定的理赔要求,两到三天就可以联系受益人支付保险金了。超过了这个时间没有收到保险公司的联系,说明有一些问题出现,可以主动联系保险公司了解情况。如果事故发生的原因不在保险公司责任范围内,那么保险公司会进入协调谈话和保险理赔调查的阶段。
四、进行协调谈话或者保险理赔调查
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的原因属于保险公司责任除外事项中的情况里,如果金额比较少,会由保险公司跟申请人员交流,合适的结果产生后就会投入赔偿或者不赔。如果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会稍后转入调查阶段。保险理赔调查的工作人员会进行更加细致的案件调查。得到详细结果之后会和申请人协商,如果申请人不接受可以进行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