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房产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因此,共有房产的分割也应分别采取不同的方法。
1、共同共有房产的分割
共同共有中各共有人对房产享受平等的所有权,因此,共同共有房产的分割应以权利平等为出发点。共同共有的房产应按以下办法进行分割:
共同共有房产的分割必须取得全体共有人的一致意见。如果共有人之间能达成一致意见,则按协商确定的份额进行分割。如果有一位共有人不同意或提出异议,则不能进行分割。
因为共同共有人的权利平等,无份额之多少,每个共同共有人的权利平等,因此,每个共有人的意见都应该尊重。
如果房产的共有人之间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可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法院对共同共有房产的裁决,一般也是采取调解协商的办法,确定出各个共有人的份额,然后按各自的份额,依据按份共有房产的办法进行分割。在夫妻共有房产在婚姻终止时进行分割,原则上应当采取平均分配的办法,但同时也应照顾女方及子女利益。
2、按份共有房产的分割
由于按份共有房产的共有人对房产按份额享受权利,因此,按份共有房产的分割从已明确的份额比例入手,可以按以下办法进行分割:
按全休共有人协商取得的一致意见进行分割。
在各共有人之间不能取得协商一致的意见时,应按占份额多数的共有人的意见进行分割。但这种分割是以不得损害其他共有人的合法权利为前提的。如果其他共有人认为占份额多数的共有人的分割办法损害了他们的合法利益,他们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判决。但如果占有份额一半以上共有人提出的分割意见合乎法律,没有损害其他共有人的合法权利,那么则可按该分割办法对共有房产进行处分,而不论其他共有人同意与否。
如果共有房产可以分割时,每个共有人有权利要求按自己的份额分割出去。如果共有房产不能分割,或分割后会降低房产的使用价值时,则应该采取变价分割或作价补偿的办法。
共有产权房的过户,需要住房贷款还清,无抵押,有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有房产证登记人和共有人;
以及各自配偶,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一起到房管。办理过户,有一方把住房份额买卖或是赠予过户给对方,重办一人名字房产证。
共同共有的房产,而且两人名下只有此房产,可以执行,首先对房屋进行评估,确定双方份额,获得房屋人对未获得房屋人进行补偿,或将房屋拍卖,由当时人重新买房。如非债务人一方仅有此处居所,则不能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