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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事实婚姻如何处理?

2020-09-02
导读:事实婚姻就是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那么事实婚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事实婚姻如何处理?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事实婚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2、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3、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事实婚姻如何处理?

  对事实婚姻关系的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事实婚姻关系具有婚姻的效力。凡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实际是确认其为合法有效婚姻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关系适用婚姻法中有关夫妻权利义务的规定。

  2、审理事实婚姻案件,当事人撤诉的,确认婚姻关系有效,发给裁定或应判决准予离婚。

  3、事实婚姻关系离婚时,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及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等问题,适用婚姻法第36条至第42条的有关规定。

事实婚姻怎么解除?

  事实婚姻的解除也需要通过法定方式即行政手段(到民政部门)或诉讼手段(到人民法院)。

  在实践操作中,民政部门往往不会受理事实婚姻的协议离婚请求,所以解除事实婚姻关系最好是到法院(即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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