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3、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大1寸双方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目前登记结婚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