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继承人继承房产
贷款人去世后,其房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该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也就是说,如果房屋贷款人有遗产继承人,那他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同时也要继承其贷款债务。贷款人的遗产应当被用来偿还其生前债务和应缴纳款。
对于超出其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债务,继承人可自行选择是否偿还。也就是说贷款人去世后,继承人要将其贷款等债务偿还。
2、继承人放弃继承房产
我国《继承法》中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也就是说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死者留下的遗产,那死者留下的贷款债务也会被一并放弃,继承人不需要偿还。
不过,如果按揭抵押贷款的房子还没有办下来产权证的,房产由开发商处置,同时开发商也因为担保责任的关系需要为死者偿还这些银行贷款。
如果已经办好产权证的,银行则会将死者按揭抵押中的房屋进行拍卖,用拍卖所得来抵偿房贷。不足部分银行也不能再追究,多出部分继承人也没有权利再继承。
3、其他特殊情况
在实际生活中,有很多特殊情况。最典型的例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地震,洪水等造成的房屋倒塌。那么这种情况下还用继续还钱么?当然用,房屋只是贷款中的抵押物,抵押物是否存在并不影响债务偿还。
1、办理公证继承书
继承人和所有法定继承人一起带着身份证明、户口本、房屋买卖合同、发票、死亡证明等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公证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后按规定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核实,确认无误后对所有法定继承人逐一问讯笔录,记录在案;
2、出具公证书
公证部门工作人员依据调查、笔录、材料等确认:该房产其他法定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由法定继承人房产等属实后,依法出具继承房产公证书,同意法定继承人继承;
3、银行还贷
法定继承人带着身份证明、公证书、买卖合同等到银行还清贷款,取得银行出具的“还清房贷证明”、银行的他项权利证书,之后到房管部门申请取消抵押登记;
4、取消抵押登记
房管部门受理后认真核实,确认无误后在房产抵押档案内注销登记,取消抵押;
5、办理房权证
房管部门工作人员取消抵押后受理法定继承人申请的办证业务,在核实材料真伪、确认无误后受理房产继承变更,审批出证,下发以法定继承人为房产所有权人的新的房权证。
商业贷款分为:等额本息与等额本金还款。
二者的区别:
1.前期还款方式不同
等额本息:每个月还款固定,有利个人的还款安排,前期还款额比等额本金少,前期还款压力相对较小。等额本金:每个月还的本金固定,每月还的利息下降,前期还款压力大
2.还款利息不同
等额本息的利息多于等额本金。等额本金因为前期本金还的相对较多,总利息额比等额本息要少得多,也有利于提前还款。
3.基本含义不同
等额本息,就是每个月还款的“本+息”之和始终保持不变。等额本金,就是每月的还款总额里,本金部分始终保持不变,利息另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