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民事诉讼都并没有说必须聘请律师代理的规定,这点与刑事诉讼是不同的。民法的基本原则就是意思自治,包括诉讼当事人都有权利自己选择怎么去做。而离婚诉讼是民事诉讼的一种。所以不是一定要请律师的。
实际上,在离婚诉讼中,如果您想取得一个对自己好的结果,是需要做大量一个的诉前准备工作。这些工作有些是您看得见的,有些是您看不见,但实实在在存在着的,比如证据的收集和整理,针对对方的主张进行的一个法律的分析,还有准备完备的应对的策略等等等等。这时候,请离婚律师的作用,就突显出来了。如何理性的澄清自己的清白,如何围绕对方的主张,或者对方有意收集的证据,合法的争取自己应有的权利等等。律师都可以帮助您最大程度保护您的个人合法权益。
1、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财产的分割及子女的抚养要求,并提出相关的证据);
2、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3、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现金、存款、房产、股票、债券等等夫妻约定或法律规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
4、夫妻感情破裂或者没有破裂的相关证据;
5、一方有过错的相关证据;
6、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首先,是离婚诉讼费用,包括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费等。其中案件受理费是起诉立案时须缴纳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决定。
其次,除了案件受理费,在诉讼过程中产生的申请费;鉴定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根据情况要由某一方当事人垫付。
最后还有律师代理费,律师代理费一般遵循地方律师费标准,经验丰富的律师会比标准高些,经验较少的律师会比标准地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