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子女抚养费可以减少吗?增加抚养费的情形有哪些?

2020-11-05
导读:夫妻离婚后,在支付抚养费方面需要达成一致意见,协商不成时由法院判决抚养费的支付数额及方式。那么子女抚养费可以减少吗?增加抚养费的情形有哪些?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子女抚养费可以减少吗?

  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在下列条件出现时,可以和另一方协商减免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1、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失去经济来源,确有困难无力支付,且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确有抚养能力的;

  2、收入明显下降,暂时无力按原来的协议或者判决履行支付义务;

  3、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确无抚养能力的;

  4、确有困难无力支付,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

增加抚养费的情形有哪些?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4、其他正当理由如给付一方收入明显增加等。

  5、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子女抚养费数额怎么确定?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但是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判决,不妨碍子女必要的时候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新博文

更多>>

最新法律资讯

更多>>

相关法律知识

更多>>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