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有本市《暂住证》或《居住证》连续满五年;
2、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并参加我市社会养老保险连续满五年;
3、在本市拥有《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房屋用途为住宅,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的房产。
1、到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出。
2、携带户口迁入办理所需材料到厦门市公安局户政处申请迁入。
3、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购房入户申请表》
《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原件或市房管局出具的《厦门市城镇房屋权属登记查询结果》原件和《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复印件
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出示的《购买商品房情况证明》或土地房产测绘档案馆出示的《档案摘录证明》。
产权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申请人、当事人、随迁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