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不正当竞争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2020-12-25
导读:事实上市场越大则越需要法律去规范市场的行为,否则一些大公司则会垄断整个市场挤压其他小型企业,另其难以生存。那么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不正当竞争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的规定:

  (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2)与知名商品相混淆。

  (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4)伪造、冒用各种质量标志和产地的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列举规定了11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中四种属于限制竞争行为,另外七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分别包括市场混淆、商业贿赂、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低价倾销、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商业毁谤。

不正当竞争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损害的经营者的赔偿数额,按照其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经营者恶意实施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经营者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六条、第九条规定,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

  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权利人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最新博文

更多>>

最新法律资讯

更多>>

相关法律知识

更多>>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