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宅基地是可以买卖的,但是不可以自由的买卖,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可以进行农村宅基地的买卖。农村的宅基地可以在农村自己组织内部之间进行转让,但是不可以向非农村的组织成员转让。
2、农村组织内部成员都是拥有农村户口的,符合购买宅基地的申请条件,况且农村宅基地是属于农村集体的土地,集体享有所有权,所以把宅基地转让给其他的农民使用,并不会违反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
根据我们国家的最新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农村的宅基地是可以买卖转让的,但却不是自由的,农村的宅基地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五个条件才可以进行买卖:
1、农村宅基地的转让必须是发生在同一村的集体成员之间,因为宅基地的产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的,所以必须是农村集体成员之间才可以进行农村宅基地的相互转让。
2、想要转让宅基地的人必须拥有2处以上可以建设房屋的宅基地,因为想要转让宅基地的人必须确保自己在转让了宅基地以后还拥有可以建设房屋的宅基地,确保自己拥有可以居住的房屋。
3、转让农村宅基地的时候必须向农村集体进行申报,通过农村集体的批准以后才可以进行宅基地的转让交易。因为农村宅基地的产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的,农村集体具有监管的义务,所以宅基地的转让必须经过农村集体的同意。
4、想要购买农村宅基地的人必须是没有房屋住宅和农村宅基地的,并且要符合宅基地使用权的分配条件。宅基地是农村集体分配给农村集体成员用来建设房屋住宅的,所以不可以用来做其他的事情。
5、宅基地的转让不可以单单是宅基地的使用权的转让,还必须包括宅基地上的房屋也要一起转让,这个是和宅基地的用途挂钩的,也是为了确立宅基地转让后买卖双方的权属。
1、农户之间发生宅基地权属争议,当事人双方应相互尊重,相互谦让,协商解决问题。
双方协商成功,签订协议。双方达成的协议,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村民的合法权益;
2、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可到当地乡(镇) 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受理机关提出处理申请。
申请处理时,应以书面形式写明:申请人、对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申请处理的事项、具体要求和理由,并附争议地块示意图;有关证据及其来源,证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或地址。受理机关接到处理申请后,应在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应当在10日内将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在接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30日内提交答辩文书和有关证据;逾期不提交答辩文书的,不影响作出处理决定。受理机关决定不受理的,应当在决定后1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如果乡镇不受理,当事人双方可直接向县政府或国土局申请,若符合受理条件,可指定受理或直接受理。受理机关对受理的宅基地权属争议,可先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应当作出处理决定。
4、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 15 日内向上一级处理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后30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上一级处理机关接到复议申请后,应在3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宅基地权属争议处理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宅基地现状和破坏其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