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被盗应先向公安局报案,也许他们能把车找回来;再向保险公司报案索赔,车找不回来他们会赔偿损失。
向公安局报案要在24小时内,不可抗因素(指人力不可抗拒的力量,如:丢车时没及时发现;发现丢车后由于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或社会动乱不能及时报案等等)除外。
向保险公司报案要在48小时之内,否则保险公司拒赔,不可抗因素同样除外。不能亲自前去的,也可打电话或发传真报案,然后再补办报案手续。
车辆被盗后3个月内公安部门仍未破获案件,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索赔时要提供以下材料:
1、保险单正本、保险证:
2、出险通知书、出险地及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机动车辆被盗证明;
3、车辆行驶证;
4、保险车辆养路费缴费凭证;
5、保险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凭证;
6、购车原始发票;
7、市公路局“存取机动车辆停驶凭证”收据、车辆全套钥匙、权益转让书;
8、如果有被随车被盗或被公安部门扣留,应由公安部门在有蓁证明上注明,被保险人如能提供相应收据,索赔时,应一起交给保险公司。
"部分零件被偷不赔,如果不是全车被盗,只是零部件如轮胎、音响设备、车标等被盗,车主只能自认倒霉。保险公司通常规定“非全车遭盗抢,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被损坏”为除外责任。
综上所述,车损险赔偿范围包括全车被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