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上直接投诉;
2、直接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来投诉;
3、打电话12315全国热线,24小时服务。
消费者协会投诉应递交文字材料或有消费者签字盖章认可的详细口述笔录。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包含投诉方和被投诉方的基本信息,包括投诉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被投诉方的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2、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包含损害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及与经营者协商的情况。
3、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包含有关证据。消费者应提供与投诉有关的证据,证明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与受损害存在因果关系,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消费者协会一般不留存争议双方提供的原始证据(原件、实物等)。
4、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包含明确、具体的诉求。对投诉要件缺乏或情况不明的投诉,消费者协会应及时通知投诉方,待补齐所需材料后再受理。
接受投诉后,即向被投诉单位或主管部门发出转办单,并附上投诉信,要求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在一定期限内答复,一般情况下在正式立案后的十五日内处理完毕。超期未办的,再次催促或采取其它办法,直到办结为止。
对内容复杂、争议较大的投诉,消协将直接或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处理。需要做鉴定的,将提请有关法定鉴定部门鉴定并出具书面鉴定结论。鉴定所需的费用一般由鉴定结论的责任方承担。
对涉及面广、危及广大消费者权益的,或者损害消费者权益情节严重又久拖不决的重要投诉,将向政府或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同时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并配合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