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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婚姻无效怎么处理?

2021-01-18
导读:合法有效的婚姻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无效的婚姻法律只能是无效,个人的权利也不能完全使用。那么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婚姻无效怎么处理?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到法定婚龄。

婚姻无效怎么处理?

  1、一方或者双方未达婚龄结婚,一方要求解除同居关系起诉至法院时双方均达婚龄的,法院可以调解和好,经调解和好的,法院应责令双方在法定审限内补办结婚登记,然后法院送达调解书,经调解无效的,应当依法判决解除同居关系。

  2、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人民法院就同一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离婚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应当待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作出判决后进行。

  3、当事人以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婚姻无效的后果是什么?

  1、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

  2、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3、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4、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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