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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工资怎么计算?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可以同时领取吗?

2021-01-29
导读:产假是我国法律规定的合法假期,女职工在生产前期就可请假回家养胎,生育期间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发放工资。那么产假工资怎么计算?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可以同时领取吗?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产假工资怎么计算?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产假工资如何发放?

  1、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2、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3、产假,领生育津贴

  产假包括:98天+30~60天(各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延长生育假)+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

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可以同时领取吗?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是不可以同时领取的,法律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或孕期的工资是由社保局来发放的,一般是社保局将生育津贴打到公司的账上,由公司发放,不足正常工资的由公司补足,高于正常工资的公司不得克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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