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有该证监会的证监会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4、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5、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7、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1、身份不同。
独立董事为公司股东而不担任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非独立董事则与之相反,通常有三种身份:公司雇员,内部董事的家眷亲属,董事控股其他公司的雇员。
2、职责不同
独立董事职责较非独立董事,职责更大。独立董事对公司事务做出判断并引导,并对其他董事,职员进行监督;
而非独立董事只是可对其独立判断的董事造成些许影响,对企业生产经营做出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