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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人身损害赔偿有时间限制吗?

2021-02-09
导读:当自然人的身体健康权或生命权被侵害时,可以要求侵害人对人身进行损害赔偿。那么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人身损害赔偿有时间限制吗?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人身损害赔偿的原则是什么?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归责原则是处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基本准则。在审判实践中非常重要,归责原则主要包括: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无过失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具体标准如下:

  1、医疗费,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单据或病历认定。

  2、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参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当地同行业、同工种、同等劳动力的平均收入酌定。

  3、伙食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4、残疾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5、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当地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6、生活费

  被抚养人的必要生活费,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

人身损害赔偿有时间限制吗?

  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民通意见》)第168条,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够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等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了规定,由于上述规定过于原则和抽象,致使在诉讼时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一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日有不同的认定方式,主要有人身损害事故发生日、受害人治疗终结日、伤残评定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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