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房地产分割析产而产生房地产权转移、变更的,房地产受益人可根据共同协商签订的房地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办理房地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但如果在离婚判决或离婚协议(民政局备案)中已经约定了房屋归属的,可以不再办理析产公证;
2、办理抵押权银行规定的事项;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大约10个工作日,各区略有不同);
4、到房管局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手续(各区时间不同),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领取新房产证和他项权证。
1、《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
2、房屋所有权证;
3、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如双方未通过法院离婚,则2003年10月1日以后协议离婚的双方到场确认离婚协议及提供离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双方不能同时到场办理的离婚协议书还需提交公证书;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协议离婚需提供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5、房改房提供原购房契约复印件(核对原件);
6、房屋所有权证附图、登记表复印件。如果证中没有图的可不提供,登记表不复印原产权人姓名;
7、私有平房还需提供测绘部门提供的测绘图、表两份。其中一份在受理窗口提交,另一份在领取新房产时在制证窗口提交,由工作人员直接粘贴在房屋所有权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