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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不受理的情形有哪些?劳动仲裁不受理怎么办?

2021-03-12
导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由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那么劳动仲裁不受理的情形有哪些?劳动仲裁不受理怎么办?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劳动仲裁不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1、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

  2、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

  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4、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

  5、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

  6、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

劳动仲裁不受理怎么办?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9条规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受理依据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当事人的仲裁申请后,应当对仲裁申请进行认真的审查。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查:

  1、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2、是否属于受理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3、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事项是否有直接利害关系。

  4、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5、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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