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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失费赔偿范围有哪些?精神损失费如何计算?

2021-03-17
导读:受害人在遭受到侵害人对其身体或心灵上的折磨后,对自身或者外界都会产生厌倦、失望等情绪。那么精神损失费赔偿范围有哪些?精神损失费如何计算?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精神损失费赔偿范围有哪些?

  《精神赔偿解释》规定了三种不同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

  1、对于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

  2、对于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

  3、对于侵害人身,没有造成死亡残疾后果的,应当赔偿精神抚慰金。

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

精神损失费如何计算?

  精神损失费的标准根据下列因素计算: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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