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沪府发〔2009〕29号),制订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即经济适用住房,下同)准入标准和供应标准。
一、准入标准
同时符合下列标准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一)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二)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三)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8.64万元(含8.64万元)、人均财产低于21.6万元(含21.6万元)。
(四)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同时符合上述标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男性年满28周岁、女性年满25周岁,可以单独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对象,可以调整住房面积核算方式。具体办法,由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另行制订。
1、上海经济适应房申请
“方针咨询周”完毕后,两试点区将正式发动申请受理作业。申请期限内,两试点区的各大街(乡、镇)住宅保证组织将依照“属地化”准则受理辖区内市民的申请;考虑到申请采购经济适用住宅需求家庭成员充沛协商,提交申请材料也需求准备时刻,两试点区的市民能够在申请期限内恣意一天向户籍所在地的大街(乡、镇)社区业务受理服务基地提出申请。申请审阅经过的家庭将经过计算机程序揭露摇号取得轮候序号,并依据排序先后进当选房专场选购住宅。因而,能否采购到经济适用住宅,不取决于申请家庭提出申请的时刻先后。
2、等待受理
区房管局受理申请,对要件原件进行审验,并与有关复印件核对。经审阅契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上海市定向采购经济适用住宅申请审阅表》;对经审验不契合条件的,将要件原件及复印件退回申请人,并向其出具《上海市不契合采购经济适用房条件通知书》。
3、公示
区房管局要将经审验契合条件的申请人家庭人员、收入、住宅等状况在拆迁现场或所在大街办事处公示栏进行10天的公示。
4、审阅
受理申请后,住宅保证组织将严格依照《上海市经济适用住宅管理试行方法》及有关配套文件的规则,展开初审、复审作业。初审过程中,大街(乡、镇)住宅保证组织将在15个作业日内完结户籍年限、住宅面积核对,以后托付上海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基地在45个作业日内完结经济状况核对,随后展开为期10天的初审公示。初审经过的,区(县)住宅保证组织在15个作业日内完结复审阅查,随后展开为期7天的复审公示。
5、摇号和选房
两次摇号,首要采纳揭露摇号方法轮候选房,首次摇号断定轮候次第,树立轮候名册;第二次摇号断定采购或许承租的经适房。
6、购房
申请人自《购房证实》开具之日起6个月内,持该证实、自己身份证及复印件到经济适用住宅出售单位采购经济适用住宅。《购房证实》只限自己运用,采购人名字须与自己所持《购房证实》中申请人名字相一致,对不一致的,出售单位有权回绝向其出售住宅。出售单位与契合规则的购房人签定《上海市经济适用住宅买卖合同》后,收回购房人所持《购房证实》并留存备检。
7、登记信息
居民采购经济适用住宅后,应当依照规则处理权属登记信息。在处理权属登记信息时,登记信息部门应与网上出售明细进行核对,核对无误的,予以处理权属登记信息,并注明“经济适用住宅”字样和允许转让日期。
上海经济适用房首付比例最低可达两成,但前提是5年以上可买卖的上海经济适用房银行才发发放贷款,在此基础下,上海经济适用房首付比例最低可达两成。由于5年以内的经济适用房没有“土地使用权”,因此各银行不对5年内上海经济适用房发放贷款。
看房产证上的面积90平以下首付2成,90平-140平以下首付3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