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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会被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期间能不能折抵刑期?

2021-07-28
导读: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那么,什么情况会被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期间能不能折抵刑期?2021监视居住一般发生在哪个阶段?下面跟大律师网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什么情况会被监视居住?

  一、有权监视居住的主体: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二、可以【非必须】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包括两种类型:

  1.符合逮捕条件的监视居住【监视居住作为逮捕的替代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逮捕条件【前提条件】,具有5种法定情形之一的,可以监视居住:(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是指患有严重疾病,且生活不能自理的,才可以监视居住;(2)怀孕、正在哺乳自己婴儿【指自己养育的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人;(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2.符合条件的监视居住【监视居住对取保候审补充作用】:a.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b.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可以监视居住。

2021监视居住期间能不能折抵刑期?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监视居住未完全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该条的规定表明,监视居住的场所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另外一种是指定的场所,如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的场所指定为宾馆等场所,都属于法律规定的可以采取监视居住的场所,这种强制措施不仅是名义上的监视居住,其性质也依然是监视居住,并未完全剥夺和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其强制的程度毕竟不如拘留、逮捕等羁押措施,因此,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

  因为在监视居住期间,对被监视居住人的自由有所限制,只能在指定范围内活动,所以在监视居住期间一个是不能随便外出,在一个也是无法上班的。但是在经过办案机关的批准之后,也是可以出门的。而在监视居住中,只有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情况下,之后被判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之后,才能根据实际情况折抵刑期。

2021监视居住一般发生在哪个阶段?

  监视居住一般发生在侦查起诉阶段。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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