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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期限是几年?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让?

2021-08-05
导读: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的一项独立的用益物权,是农村居民在依法取得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对宅基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期限是几年?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下面跟大律师网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期限是几年?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居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居民的一项重要权利。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农村居民可以对自己的宅基地行使占有、使用的权利。宅基地所属类型不同,这种行使年限也不相同。

  农村宅基地被分为两种:一种宅基地是国有土地上的宅基地。这种宅基地有使用年限限制,法律规定,其使用年限不得超过七十年,另一种是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使用权,法律规定,这种宅基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

  宅基地的使用权不等于所有权,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

我国对于农村宅基地流转有什么限制?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让?

  目前我国宅基地不允许买卖,宅基地使用权在一定条件是可以转让的。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从受让的主体上,可以分为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让。

  如果受让方也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经过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则应当认定买卖行为有效。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其所有权属于集体,而农民作为经济组织的成员,対于宅基地拥有的是用益物权,即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其处分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所以,如果事后经过农村集体组织同意,应当认定合同有效。反之,则应认定其合同无效。也就是说,对于此种情况,取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以及进行登记是转让有效的前提。

  而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为是无效的。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且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人身属性,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法取得。

  然而,在现实当中转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形式主要表现为农村居民对其在宅基地上建造的自有房屋进行转让,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农村居民在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属于农民个人所有,这一点不存在争议。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受让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则其有效无效的区分与前述情形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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