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饲养的狗咬伤他人的,是属于民事侵权的行为,如果当事人就赔偿问题有争议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解决。
我国法律有动物侵权的相应规定,可以依照下面的内容,向狗的相关负责人索要赔偿。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条??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狗咬人,人打狗符合紧急避险的适用条件,而不符合正当防卫的适用条件,因为正当防卫针对的只能是人,针对的防卫对象却是狗时,紧急避险更适合,因为紧急避险对象包括动物。
我国《民法通则》第127条有明确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