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果园属于耕地的一种,果园被征收时,果园权利人有权获得法律规定的关于耕地征收的相关补偿,即当事人可以获得的补偿费用。
1、从土地征收情况分析:果园属于耕地的一种,因此依照一般土地征收补偿的标准,但同时由于土地来源不同,果园征地补偿的标准会有所区别,具体分析如下:
(1)家庭承包地种植果园:遇到征收时,可以得到的相应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具体的标准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2)其他方式的承包地种植果园:遇到征收时,根据公平原则,可以得到的补偿是提高土地生产力的相应补偿。
例如当事人将承包的荒山加以改良用于种植果园的,在征收时应该将荒山和果园之间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间的差异给于果园权利人。
2、从果树层面分析:
(1)果树依据其生长期一般可分为培养期、初果期、盛果期和衰老期四个时期,在不同的生长期不同的果树有不同的补偿标准。以2016年苹果的补偿标准为例,在培育期(1-5年);
平均每株补偿150-220元;在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300-450元;在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600-1800元;在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900元。
一季果实的补偿,按照市场正常交易价格乘以产量计算。果树本身的补偿参照正常交易的价格,即正常情况下同样大小的果树在市场上的价格乘以株数计算。
(2)针对预期收益的补偿问题,按照公平原则,应当给予适当的补偿,可以参照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来计算。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时,建设单位应当支付土地补偿费、青苗及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如下:
1.土地补偿费:
征用鱼塘、荷塘、农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2.青苗及附着物补偿:
一般按一季农作物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会补偿。多年生经济树木可以移植的,建设单位应当支付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用地单位应当给予合理补偿或者作价收购。农田水利工程、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电力、广播、通讯设施及其他附着物,应根据实际情况支付搬迁费或补偿费。
3.安置补贴
果园征地补偿每个地方都不一样。但根据《土地管理法》国家规定和当地经济标准,省政府制定了相关补偿标准,补偿果农损失。
果园的具体补偿标准从土地角度可以分为以下两种:
在家庭承包取得的集体土地上种植的第一类果园,被征收时可以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具体标准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在通过其他方式承包或通过土地流转取得的集体土地上种植果园时,可以按照公平原则获得补偿,这是提高土地生产力的相应补偿。比如承包荒山,通过改良种植果园,荒山和果园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差额,要给果园主。
从果树分析,补偿包括:
一季水果的补偿按正常市场交易价格乘以产量给予。
果树本身的补偿参照正常交易价格确定,即正常情况下同等大小果树的市场价格乘以株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土地征收要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应当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并为被征地农民安排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并公布各区综合地价确定。制定一个区的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原土地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用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上述内容就是关于“果园征地拆迁有补偿吗?”的问题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若对此还有问题可在大律师网站进行在线咨询,会有相关的律师为你解答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