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房屋租赁的过程中签订的协议书叫做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中需要写清楚的内容如下:
1.写明承租人与出租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2.写明出租房屋的具体情况。
3.写明租赁住房的用途。
4.写明租金的支付方式。
5.写明租赁时长。
6.写明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应当注意以下情况:
1.承租人要找正规的租房中介。
2.遇到二房东时要验证其身份的真假。
3.承租人要提前预留需要缴纳的房屋租金。
4.对租赁合同的条款要仔细看清楚。
5.做好物业交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六条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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