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部门补办。具体流程如下:
1.产权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房地产登记中心现场填写丢失补证申请表申请补办
2.产权人带着房地产登记中心盖章的丢失补证申请表到当地报社登记挂失。
3.挂失公告期满后,产权人携带报纸和身份证原件到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取领证凭条。
4.根据凭条上的日期领取新的房产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五条 房地产权利人应当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依法纳税。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房屋权属证书破损,经登记机专关查验需属换领的,予以换证。房屋权属证书遗失的,权利人应当及时登报声明作废,并向登记机关申请补发,由登记机关作出补发公告,经6个月无异议的,予以补发。
一般需要90天左右。补办房产证需要产权人携带身份证明和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原件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补办;如果委托他人办理,还要出具授权委托书;如果是未成年人的,就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之前办理补办新房产证之前要到当地的报刊登记遗失声明,一般公告时长为30天,期限到后再持登报公告以及需要的相关材料到当地房管部门申请补办房产证。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十二条 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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