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民房批量印刷制造假人民币,涉案金额高达2.1亿元,5月13日上午,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常宁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湖南最大假币案,衡阳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张良成、张俊林、杨滔、崔允智等4人涉嫌伪造货币罪,被告人刘治平涉嫌窝藏罪向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据检察机关查明,2009年8月左右,被告人张良成与吴生有、林志明、吴俊发、吴彦铭(均另案处理)多次商量建印刷厂制造假人民币以牟取非法利益,最终商定共同出资40万元,由张良成负责到湖南境内建厂,采购印刷的机械设备及聘请印刷工人进行假币生产。
张良成租下了位于常宁市宜阳镇压曲市村被告人崔允智家的两间房子,并联系被告人张俊林、杨滔帮助其印制假币,许诺每个生产周期付两人各5万元报酬。之后,张良成与杨滔陆续将印制假币的印刷机、烫金机、晒版机、切纸机等设备运至生产场地,同时张良成还安排张俊林对租房重新装修,以达到隔音效果。
2009年9月、10月,2010年4月,张良成组织杨滔、张俊林先后分三批共生产了97.5件假人民币,共195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共计1.95亿元。案发后,公安机关在现场缴获了没有印制成功的39047张废弃假币,共390.47万元。
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四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均表示认罪。由于案情重大,法院宣布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