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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强制执行共有房产的情形有哪些?属于共有房产的情形有哪些?

大律师网 2022-04-07    100人已阅读
导读: 现在的房地产投资市场愈来愈火爆,房价也随之高涨,很多的家庭都无力负担,贷款买房、父母参与出资买房的情况已经屡见不鲜,结了婚就有了共同财产,那么哪些是不能强制执行共有房产的?属于共有房产的情形有哪些?共有房产一方不同意卖房如何处理?现在就跟随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看过来吧。

  不得强制执行共有房产的情形有哪些?

  法院能否拍卖共有房产,不能一概而论。

  一、夫妻共有房产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生活的收入、债务,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者双方有书面约定的外,为共同收人和债务,负有共同清偿的义务。对负有共同清偿义务的执行标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拍卖共同房产。

  按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第三人不知道的,可以以共同财产清偿,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拍卖共有房产。

  二、其它共有房产

  与其他人共有房产,能够分割的,可以查封拍卖;难以分割的,不能查封拍卖。

  属于共有房产的情形有哪些?

  1、共同购买。如: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家庭成员共同生活、共同收入、用共同的积蓄购买的房屋;两人以上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等。

  2、两人以上共同出资、出力、出物建造的房屋。

  3、两人以上共同接受赠与的房屋。

  4、两人以上共同继承的房屋。由于房屋不可分割,而由继承人共同继承。

  5、因拆迁补偿形成的房屋共有。

  共有房产一方不同意卖房如何处理?

  共有产权房屋,是属于家庭共有的。如果要处分房屋,是需要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的,并且需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处分共有产权房屋,必须需要全体共有人的同意,如果共有产权房屋一方要卖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是不能买卖的。

  依据《民法典》第301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共有房产的法律知识内容,希望有所帮助。若还有其他的问题可以在线咨询我们网站的律师,会为您解答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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