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分手后需要给付一方赔偿吗?给付分手费的条件有哪些?

大律师网 2022-07-15    100人已阅读
导读: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可以看到成双成对的情侣出现,这时的情侣是还并不是夫妻关系,那么当他们分手的时候,其中一方要求赔偿或者分手费,那么另一方需要补偿或者给予分手费吗?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分手后需要给付一方赔偿吗?

  一般来讲,不需要给。如果恋爱双方均是成年人,而且他们是自由恋爱,这本身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婚姻自由”原则的,如果谈不拢,双方分手,这本身也是婚姻自由的表现。

  要求赔偿的前提是一方存在过错,而在恋爱同居中,由于是各方自愿的,没有强迫,没有过错行为,因此没有赔偿的法律依据。

  在双方分手后要求对方给付“青春补偿费”“精神损失费”,没有法律依据,也不需要赔偿。

  综上所述,恋爱是成年男女自愿的行为,如果借分手之机索要赔偿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如果是借机强迫要求对方给付赔偿,或家长、朋友推波助澜怂恿、使用非法手段索要,这样行为很有可能涉嫌犯罪受到刑事处罚。

给付分手费的条件有哪些?

  分手费是基于男女双方民事法律行为而产生。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双方约定或一方自愿给付分手费的行为显然是男女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的三个条件即: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首先,在现代社会,能建立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的男女双方均系成年人,都有独立判断是非的能力,无疑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一方给付对方分手费完全出于自愿,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任何因素的影响,是双方当事人基于自愿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目的而实施的行为,完全符合法律规定。最后,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双方约定或一方自愿给付分手费,是当事人对个人私有财产的处分,显然不违反法律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分手后怎么给付分手费?

  给付分手费的方式如下:

  1、当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一方马上给付对方分手费。

  2、以承诺方式给付对方分手费。承诺又包括欠条承诺、借条承诺、抵押承诺等。

  3、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双方协商并签订协议,明确约定分手费的数额以及给付期限和方式。

  4、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要求解除关系的一方将其个人私有的债权、股权、经营权等作为分手费转让给对方。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出的关于分手后分手费问题的法律资料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还有不懂的地方可以在大律师网站进行在线咨询,会有相关的律师为你解答详情。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阅读

更多>>

热门博文

更多>>

相关法律知识

更多>>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