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我国法律规定刑事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
简易程序不只适用于自诉案件,简易程序是第一审程序的一种。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案情较为简单,证据确实充分,处较轻刑期的公诉或自诉案件适用简易程序。适用简易程序的目的在提高司法效率、节省司法资源、及时惩治犯罪,便于公诉机关将工作重点放在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上,促使案件质量的提高,强化庭审功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应简易程序审判: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我们知道,对于民事案件,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调解方式结案。刑事公诉案件可以当事人和解,那么,刑事自诉案件可以调解吗?
刑事自诉案件能否进行调解应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予以区别对待。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的自诉案件包括:(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因此,对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调解。而对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则不适用调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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