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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离家出走可以离婚吗?

大律师网 2022-08-23    100人已阅读
导读:在生活当中,夫妻双方本是一体的,都是为了家庭奔波忙碌,有时候联系不上可以理解,但是如果女方离家出走了,联系不上了的话,这很明显是不应该的,那么男方可以凭此离婚吗?对此,大律师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女方离家出走可以离婚吗?

  女方离家出走也是可以离婚的,前提是联系不上女方,或者女方离家出走多年了。联系不上女方的话,可以申请宣告女方失踪,借此离婚;如果是女方离家出走多年的话,可以以分居满两年为由,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女方离家出走不管孩子犯法吗?

  女方离家出走是不犯法的,但是她不管孩子这是犯法的,因为作为父母,她有抚养孩子的义务,这是与生俱来的,不会轻易消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八条 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女方离家出走可以索要抚养费吗?

  即使女方离家出走了,也不可以向女方索要抚养费,因为女方只是离家出走了,并没有离婚,双方还是婚姻关系,而抚养费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的费用,所以不可以索要抚养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出的关于女方离家出走的法律资料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还有不懂的地方可以在大律师网站进行在线咨询,会有相关的律师为你解答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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