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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内能不能提前分配房产?

大律师网 2023-11-15    100人已阅读
导读:离婚冷静期,又称离婚熟虑期,是指在离婚自由原则下,婚姻双方当事人申请自愿离婚,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该申请之日起一定期间内,任何一方都可撤回离婚申请、终结登记离婚程序的冷静思考期间。那么离婚冷静期内能不能提前分配房产?大律师法务整理了相关资料,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法务带您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

离婚冷静期内能不能提前分配房产?

  冷静期内一般不能提前分配房产。由于法律并不支持分割婚内财产,而在冷静期男女双方的婚姻关系并没有结束,因此冷静期内提前分配房产通常是不被允许的。

  但若能够拿出另一方实施了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可以提出分割财产的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冷静期必须要等30天吗?

  是的,离婚冷静期必须等待30天。这是《民法典》中明确规定的要求。在离婚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期限届满后30日内双方没有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那么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因此,离婚冷静期必须等待30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以上是关于“离婚冷静期内能不能提前分配房产?”的内容,大律师网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大律师网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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