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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对方不承认怎么办?

大律师网 2023-11-25    100人已阅读
导读:家暴对方不承认的,警方可以通过讯问嫌疑人、询问被侵害人、传唤其他证人或者其他与案件有关的人,也可以在现场进行堪验检查等。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的法务带您多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

家暴对方不承认怎么办?

  家暴对方不承认的,警方可以通过讯问嫌疑人、询问被侵害人、传唤其他证人或者其他与案件有关的人,也可以在现场进行堪验检查等。根据相关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应该对人身损伤程度和用作证据的痕迹、物证、致伤工具等进行检验、鉴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被家暴但是没有证据怎么办?

  当事人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告诫书和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以此来认定家庭暴力事实。认定一方有家庭暴力的,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当事人的陈述;

  书证;

  物证;

  视听资料;

  电子数据;

  证人证言;

  鉴定意见;

  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通过官网400电话进行咨询:400-6686-166,或者到大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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