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股不签合同不算借款。股东入股后,公司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盖章,将股东的出资信息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可以凭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股东入股不属于借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入股不签合同也可以起诉。即使没有合同,入股人可以收集其他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权益受损,如公司财务报表、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
在起诉时,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权益受损,并且需要证明对方存在过错。如果能够证明对方存在过错,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如果入股人能够证明自己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争取签订合同,但对方故意不签,那么也可以将对方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自己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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