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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带了身份证是否可以办理结婚?

大律师网 2023-12-14    100人已阅读
导读:结婚是两个人基于爱情、亲情或其他因素,决定共同走进婚姻的仪式和法律行为。它是人生中重要的一步,也是社会和家庭生活中的重要事件。结婚不仅是个人的事情,还涉及到家庭、社会和文化背景等多个方面。那么只带了身份证是否可以办理结婚?大律师法务整理了相关资料,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法务带您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

只带了身份证是否可以办理结婚?

  只带身份证不可以办理结婚。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时需要提供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还需要提交无配偶及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因此,只带身份证是不可以办理结婚登记的。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重复登记结婚该怎么处理?

  如果存在重复登记结婚的情况,双方当事人需要持有效身份证件,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核实婚姻登记信息。如果情况属实,婚姻登记处可根据双方当事人做出的书面情况说明,对当事人的登记记录和档案进行相关情况的备注。

  需要注意的是,重复登记结婚的行为不是重婚行为,不会被判处刑罚。同时,如果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以上是关于“只带了身份证是否可以办理结婚?”的详细内容,大律师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详细的问题或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大律师网,这里会有各种不同类型的律师来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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