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单方面解除是有效的,但是只有在出现因不可抗力导致使得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在履行合同期限结束前,合同双方当事人其中一方明确表示或者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等法定情形下才会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
签了合同是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当出现法定、约定解除条件或者双方协商一致后即可解除合同。出现解除条件而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在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当对方有异议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若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到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在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