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正当防卫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假想防卫: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对于假想防卫,应当根据认识错误的原理予以处理,有过失的以过失论,无过失的以意外事件论。
2、防卫不适时:指在不法侵害尚未开始或已经结束后进行防卫,也称为事前防卫或事后防卫。
3、防卫过当: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情形。
4、互相斗殴:指双方都出于侵害对方的意图而相互攻击的行为。由于斗殴的双方都是不法侵害者,因此不能实施正当防卫。
5、为了保护非法利益而实施的防卫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因为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如果为了保护非法利益而实施防卫行为,则不符合正当防卫的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防卫行为必须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这意味着防卫行为的目的必须是为了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如果不是出于这个目的,防卫行为就可能不属于正当防卫。
2、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正当防卫必须针对实际存在的不法侵害行为,如果不存在不法侵害,或者行为人误认为有不法侵害而对他人实施所谓的“防卫”行为的,属于假想防卫。
3、必须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正当防卫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如果侵害行为已经结束或者尚未开始,或者实施者已经自动停止侵害行为,防卫行为就可能不属于正当防卫。
4、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正当防卫的行为必须直接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不能对没有实施不法侵害行为的第三者造成损害。否则,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等犯罪。
5、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正当防卫是有益于社会的合法行为,应受一定限度的制约。防卫行为必须是在合理的限度内进行,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重大损害。否则,就属于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
以上是关于“不属于正当防卫的情形有哪些?”的详细内容,大律师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详细的问题或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大律师网,这里会有各种不同类型的律师来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