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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并购合同条款与海外法规是否存在冲突?

大律师网 2024-03-04    100人已阅读
导读:在跨境并购交易中,合同条款与海外法规可能存在冲突。这种冲突主要源于不同国家和城市的法律法规体系、商业习惯以及监管要求的差异性。在提供法律服务时必须全面审视并购合同条款,并将其与目标公司所在国家或城市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细致比对,以确保并购交易的合法性及合规性。

并购合同条款与海外法规是否存在冲突?

并购合同条款通常涉及公司治理、股权结构、知识产权、劳工权益、税务安排等多个方面,这些内容可能直接或间接地受到国内外法律法规的影响。例如,如果合同中的某些约定违反了目标公司所在地的竞争法、外资准入政策或者数据保护法规,就可能导致条款无效或触发法律责任。此外,跨国并购还涉及到国际私法中的法律适用问题,即确定何种法律适用于解决可能产生的合同纠纷。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规定了我国企业进行海外投资应当遵守我国及东道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2. 海外不同司法管辖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如美国的《哈特-斯科特-罗迪诺反垄断改进法》、欧盟的《并购控制条例》等,对于并购活动有具体而详尽的规定。

3. 国际私法领域中的冲突法原则,如《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罗马条例I》等,可为解决跨境合同纠纷中的法律适用问题提供指引。

海外并购交易涉及的反垄断法问题有哪些?

在海外并购交易中,反垄断法问题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此类交易可能引发的反垄断问题主要包括:

1. 合并控制审查:根据目标市场的反垄断法规,当并购交易达到一定规模,可能导致市场集中度大幅提高时,可能会触发反垄断审查。例如,若并购后市场份额过大,或形成市场支配地位,从而排除、限制竞争,那么相关反垄断执法机构可能会对交易进行深入调查,并有可能禁止交易或者要求做出相应的结构性或行为性调整。

2. 经营者集中:跨国并购可能导致全球范围内的经营者集中,这不仅可能受到《反垄断法》的约束,也需要符合目标国家或城市反垄断法的规定。如美国的《哈特-斯科特-罗迪诺法案》、欧盟的《并购控制条例》等。

3.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并购完成后,如果新实体在相关市场内取得了市场支配地位,并通过并购进一步巩固或滥用这种地位,将违反各国反垄断法关于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规定。

4. 横向与纵向并购:横向并购(同一产业链阶段的企业之间)和纵向并购(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之间)都可能产生反垄断问题。前者可能导致市场集中度过高,后者则可能影响供应链上的公平竞争。

【相关法条】

主要的回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第二十条: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第二十二条:经营者集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一)参与集中的一个经营者拥有其他每个经营者百分之五十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者资产的;(二)参与集中的每个经营者百分之五十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者资产被同一个未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拥有的。

同时,针对海外并购涉及的其他国家和城市反垄断法规,需要参考具体国家和城市的法律法规,例如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和司法部联合发布的《 Hart-Scott-Rodino Antitrust Improvements Act of 1976》、欧盟委员会的《Council Regulation (EC) No 139/2004 on the control of concentrations between undertakings》等。

海外并购中法律适用如何确定?

在海外并购中,法律适用的确定是一个复杂且关键的问题,它直接影响到交易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和交易的合法性。法律适用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 合同法律适用:并购合同的法律适用通常由交易双方通过合同自由约定,这种约定应当遵循国际私法中的“意思自治原则”。例如,如果并购涉及的是海外公司股权,那么收购协议可能明确选择某个国家或城市的法律作为管辖该合同效力、解释和执行的法律。

2. 目标公司所在国法律适用:目标公司的设立、运营以及资产状况等往往受到其注册地或者主要营业地所在国家或城市的公司法、商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调整,这些法律通常是强制性的,不能通过当事人约定改变。

3. 反垄断法与国家安全审查法律适用:海外并购可能需要经过多国的反垄断审查(如我国的《反垄断法》、美国的《哈特-斯科特-罗迪诺法案》)及国家安全审查,此时适用的是各相关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

4. 国际公约和双边投资协定:对于跨国并购,还可能涉及到一些国际公约和双边投资协定中的法律适用规则,例如ICSID(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仲裁规则等。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67条:“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

2. 欧盟《罗马条例I》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等都体现了合同法律适用的意思自治原则。

3. 各国关于公司法、反垄断法、外国投资法等具体法律规定,如《反垄断法》、《外国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美国《外国人投资委员会法》等。

4. 国际公约和双边投资协定,如《华盛顿公约》(ICSID公约)、各国之间签订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等。

我国企业在开展海外并购业务时,其合同条款必须充分考虑并有效规避与目标公司所在地法律法规的潜在冲突。这需要律师团队具备深厚的国内法功底、丰富的国际法律知识以及对目标市场环境的深入理解。通过严谨的法律尽职调查和精细化的合同设计,可以在最大程度上保障并购交易的顺利进行,防范法律风险,实现企业的战略目标。同时,对于发现的任何潜在冲突,应及时寻求专业法律意见,并在必要时与对方协商修改合同条款或采取其他合法合规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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