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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科技犯罪定义中包含网络黑客行为吗?

大律师网 2024-03-24    100人已阅读
导读:在法律体系中,高科技犯罪是涵盖了一系列利用高科技手段实施的犯罪行为,其中包括网络黑客行为。网络黑客行为因其对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非法侵入、破坏或控制等特征,符合高科技犯罪的定义。

高科技犯罪定义中包含网络黑客行为吗?

根据刑法的规定,网络黑客行为不仅侵犯了国家的信息安全和公民个人信息安全,还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和信息网络管理秩序,可以明确将其纳入高科技犯罪范畴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或者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行为,均属于高科技犯罪的表现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至二百八十七条明确规定了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相关犯罪行为,如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以及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等,这些条款实质上将网络黑客行为纳入了高科技犯罪的打击范围。

黑客攻击行为在刑法中的具体罪名是什么?

在刑法中,黑客攻击行为可能涉及多个罪名,具体取决于攻击行为的性质、目的以及造成的后果。以下列举了主要可能触犯的罪名:

1.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5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或者侵入其他计算机信息系统,情节严重的,构成此罪。

2.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同样依据《刑法》第286条的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或者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构成此罪。

3.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根据《刑法》第285条之二,违反国家规定,侵入他人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构成此罪。

4. 若黑客攻击行为同时伴随有盗窃、诈骗等行为,并达到一定数额或情节严重,还可能触犯盗窃罪(《刑法》第264条)、诈骗罪(《刑法》第266条)等其他相关罪名。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5条:“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6条:“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5条之二:“违反国家规定,侵入他人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以上法律规定旨在保护网络安全和公共秩序,对于黑客攻击行为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网络黑客行为在我国刑法规定的高科技犯罪定义中确实占有重要位置,对于此类犯罪行为,我国法律有着严格的处罚规定。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针对网络黑客等高科技犯罪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将进一步强化和完善,以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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