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法院传票要写工作单位吗?

大律师网 2024-03-27    100人已阅读
导读:法院传票要写工作单位,法院传票是法院向被告送达的正式文书,一般来说,被告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法院进行出庭应诉。除了写明被告的姓名、地址、案由等基本信息外,还需要写明被告的工作单位。那么,为什么要写明工作单位呢?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的法务带您多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

法院传票要写工作单位吗?

  法院传票要写工作单位,这是因为在执行法律程序时,被告所在的工作单位也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我国法律中,法院传票需要写明被告的工作单位的规定主要有两个:一是《民诉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传票应当载明被传唤人的姓名、住所、职业、工作单位和传唤事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民事诉讼被告的法院传票工作单位可以不写吗?

  民事诉讼被告的法院传票工作单位需要写,另外,在刑事案件中,被告的工作单位也往往会影响到案件的性质,譬如如果被告在国家机关工作,则其犯罪行为的性质与后果将会比较严重。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通过官网400电话进行咨询:400-6686-166,或者到大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阅读

更多>>

热门博文

更多>>

相关法律知识

更多>>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