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种行为会触犯计算机信息系统破坏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有以下几种行为可能构成计算机信息系统破坏罪:
1.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
2.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的;
3. 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情节严重的;
4. 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操作,情节严重的;
5. 故意制作、传播针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恶意代码,或者明知是用于非法侵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而提供工具的。
相关法条: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或者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操作,后果严重的,或者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刑法中的一种罪名,其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行为主体:本罪的行为主体一般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即年满16周岁,精神正常的人。
2. 行为对象:行为的对象必须是计算机信息系统。这包括计算机网络、数据库、软件等。
3. 行为方式:行为人必须实施了破坏、侵入、修改、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活动,或者制造、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4. 结果要件:这种破坏行为必须造成了公共秩序的严重混乱,或者对生产、经营、科研等活动造成了重大损失。如果只是轻微的干扰或者没有造成实际损害,可能不构成此罪。
5. 主观要件:行为人必须具有故意的心态,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但仍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相关法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同时,该法第二百八十七条规定:“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这意味着,如果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伴随着其他犯罪行为,将根据具体情况适用相应的法律规定。
任何非法侵入、破坏或干扰计算机信息系统,以及制作、传播破坏性程序的行为,都可能触犯计算机信息系统破坏罪我们在使用计算机网络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并保护他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网络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