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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后多长时间收到传票?

大律师网 2024-05-23    100人已阅读
导读: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的法务带您多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

立案后多长时间收到传票?

  一般立案后七日内向被告送达传票,传票可以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的方式,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采用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是指采用登报的方式送达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六条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八十九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立案后多长时间开庭?

  法院立案后,一般情况下一个月左右就能开庭。因为法院立案以后五日内要将原告所提交的起诉状副本等材料发送给被告,被告方应当在收到法院发送的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交答辩状,法院在收到被告方提交的答辩状后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邮寄给原告,另外被告还拥有一个月的举证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送达起诉状和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开庭通知和公告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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