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有的法律条文来看,在出现民事案件的情况下,如果原告有资格、存在明确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依据的,就会属于法院的管辖,这时候即便没有证据,法院同样也是会立案的,并不会受到没有证据的影响。此外,如果当事人或代理人存在客观原因无法收集证据,并且法院认为需要证据用于审理案件,那么法院就可能会自行调查收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一般来说,如果缺乏有力的证据,就难以判断行为人存在犯罪事实,在这种情况下,就难以起诉别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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