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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否免交所得税?

大律师网 2024-08-07    100人已阅读
导读: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指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而设立和运营的医疗机构。那么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否免交所得税?大律师法务整理了相关资料,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法务带您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否免交所得税?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并非完全免交所得税。如果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从事非医疗服务并取得收入,这部分收入应当按照规定征收各种税收,包括企业所得税。

  如果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并且符合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那么这部分收入可能享受免税或减税的待遇。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中规定的不征税收入,如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那么这部分收入是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七条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一)财政拨款;(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营利性医疗机构有什么区别?

  一、经营目标不同: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其运行目标是为特定社会目标服务,不以赚钱为目的。它们主要关注提供医疗服务、改善医疗条件、满足公众健康需求等。

  营利性医疗机构:其运行目标是追求利润最大化。它们会根据市场需求自主确定医疗服务项目,并争取最大的经济回报。

  二、收入分配方式不同: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虽然它们也可以产生盈利,但这种盈利只能用于机构自身的发展,如购买设备、引进技术、开展新的服务项目等,而不能用于投资者的分红。

  营利性医疗机构:盈利后,投资者可以对税后利润进行分红。

  三、财产处置方式不同: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如果机构终止服务,其剩余财产不能由投资者自行处置,而是需要由社会管理部门或其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来处置。

  营利性医疗机构:如果经营不善而终止服务,投资者可以自行处置其剩余财产。

  四、收支结余用途不同: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其收支结余不能用于投资者回报或为其职工变相分配,只能用于机构的再发展。

  营利性医疗机构:其收支结余主要用于投资者回报。

  五、是否享受财产补贴:

  政府办的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通常会得到同级财政的定向补助。

  营利性医疗机构则没有任何财政补助。

  六、价格标准不同: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按照主管部门制定的基准价及其浮动范围来确定实际价格。

  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则实行市场调节价,它们可以根据实际服务成本或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制定价格。

  七、税收政策不同: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税收上享有一定的优惠,如医疗收入免征各种税收(需符合国家规定),自用房产、土地、车船也免征相关税收。

  营利性医疗机构则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各种税收,但在某些情况下(如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收入),可能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以上是关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否免交所得税?”的详细内容,大律师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详细的问题或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大律师网,这里会有各种不同类型的律师来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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