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捡到他人遗失的物品时,应当予以归还,而如果在保管遗失物品的过程中,保管不当,导致遗失物品的毁坏或者丢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在本案中, 法院判决当事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丢失的金手镯。如返还不能,应赔偿原告损失人民币16568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六条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拾取贵重物品后应当寻找其失主,若遗失物上有联系方式,应当予以主动联系失主来说明情况并予以返还。
若无法找到失主,可以通过将该物品交予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
在交给有关部门前,需要注意妥善保管,因为根据《民法典》规定,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发生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在拾取之前也因有一定的意识,例如进行证据的采集等提前准备,及时交到公安机关是最好的选择。
立即报警,对所遗失的物品以及相关情况进行告知记录。
如果购买了相关保险,可以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在公共场合或机场等地方,可以寻求工作人员或保安的帮助。
也可以前往失物招领中心查询是否有自己的遗失物品。
通过社交媒体、社区公告板等方式发布寻物启事,增加找回物品的可能性。
提升保管意识,对于贵重物品的携带,需要耗费更多精力来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