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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车超载50%构成危险驾驶罪吗?

大律师网 2024-11-03    100人已阅读
导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客运车超载50%已经满足了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如果因此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还可能面临更严重的法律责任。所以,客运车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不超载行驶,以保障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如果有想要了解“客运车超载50%构成危险驾驶罪吗?”的相关问题,下面就可以跟随大律师网小编来一探究竟吧。

客运车超载50%构成危险驾驶罪吗?

  客运车超载50%构成危险驾驶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构成危险驾驶罪。而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和执法实践,驾驶运营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时,若载客人数超出核定人数的50%及以上,便可视为是危险驾驶罪的具体表现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车辆超载怎么处罚?

  车辆超载的处罚根据超载程度及车辆类型有所不同:

  1、公路客运车辆:超载未达20%的,罚款200元至500元;超载20%或违规载货的,罚款500元至2000元。

  2、货运机动车:超载未达30%的,罚款200元至500元;超载30%或违规载客的,罚款500元至2000元。

  3、其他载客汽车:超载未达20%的,罚款并记3分;超载20%及以上的,罚款并记6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以上是关于“客运车超载50%构成危险驾驶罪吗?”的详细内容,大律师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详细的问题或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大律师网,这里会有各种不同类型的律师来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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