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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并发症属于医疗过失纠纷吗?

大律师网 2024-12-20    100人已阅读
导读:医疗并发症属于医疗过失纠纷吗?取决于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是否尽到了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并发症是一个复杂的临床医学概念。学者对并发症的定义有以下几种: 一种是指一种疾病在发展过程中引起另一种疾病或症状的发生,后者即为前者的并发症,如消化性溃疡可能有幽门梗阻、胃穿孔或大出血等并发症。 另一种并发症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病人由患一种疾病合并发生了与这种疾病有关的另一种或几种疾病。医学上并发症的概念是指那些通过系统的医学研究和临床实践,人们已经总结出的在疾病的治疗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的不良后果。如某些药物长期使用可导致肝损害或肾损害等。手术并发症是指手术操作而引起的其他组织器官的损伤、缺失、功能障碍等,可见于临床各手术科室。大律师网小编下文为您带来更多相关问题的解答。

医疗并发症属于医疗过失纠纷吗?

  需要具体判断当时的情况,有以下两种可能:

  医疗过失:如果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相应的诊疗义务,导致患者出现并发症并造成损害,那么这应当属于医疗过失纠纷。医疗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非医疗过失:如果医务人员已经尽到了相应的诊疗义务,但由于患者病情复杂、体质特殊等原因导致并发症的发生,那么这通常不属于医疗过失纠纷。在这种情况下,医疗机构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过错责任划分是怎样的?

  医疗过错责任的划分标准主要依据医疗事故中医疗过错行为的作用程度。

  完全责任: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错行为造成。

  主要责任: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错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次要责任: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错行为起次要作用。

  轻微责任: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错行为起轻微作用。

  在实践中还可能存在对等责任,即医患双方各负担一定比例的责任。责任程度的不同对于赔偿数额的影响较大。

医疗事故需要什么证据?

  在处理医疗事故纠纷时,当事人需要提交以下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患方身份证明:包括患者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法定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如患者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病历资料:包括患者门诊病历、住院志、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病历资料复印件。这些资料是证明医疗事故发生和损害后果的重要依据。

  费用单据:包括相关的医疗费单据、护理费单据等费用单据和清单。这些单据是计算赔偿数额的重要依据。

  其他证据:如有关专家的意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等。这些证据可以进一步证明医疗事故的发生和损害后果以及医疗过错行为的作用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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