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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去哪个部门?

大律师网 2025-03-11    100人已阅读
导读:劳动仲裁应当去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局下设的劳动仲裁委申请,接下来大律师网小编给大家来讲讲相关内容,欢迎阅读了解详情。

申请劳动仲裁去哪个部门?

  仲裁机构由专业的仲裁员组成,可以独立、公正地进行裁决,减少了情感因素和个人因素对裁决的影响。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双方都必须执行,避免了产生“你死我活”的对抗情绪,减少了矛盾和纠纷的可能性。对于双方都可接受的裁决结果,可以达成妥协。申请劳动仲裁可以去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的劳动仲裁科主要职责是:

  1、做好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处理用人单位因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处理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处理因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而发生的争议,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故意;指导街镇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4、做好本辖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关系的劳动者,对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进行鉴证。

  5、负责本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对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进行鉴证。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如果工伤骨折劳动仲裁公司要赔多久工资?

  伤骨折劳动仲裁公司要赔7个月或者9个月的本人工资,如果劳动者的工伤骨折是因为自身原因导致的,例如自己在工作期间不当行为导致的骨折伤害,那么就不属于工伤范畴,不能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总之,工伤骨折属于工伤范畴,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或者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希望小编的编辑能够对大家的生活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疑问,欢迎大家找寻我们大律师网站上的专业律师帮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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