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公职人员违规“挂证取酬”会受到什么处罚?

大律师网 2025-04-14    100人已阅读
导读:公职人员违规“挂证取酬”不仅违反党纪国法,还可能构成受贿罪。根据情节轻重,可能面临党纪处分、政务处分、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公职人员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杜绝此类行为。大律师网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大家“挂证取酬”的相关问题。

公职人员违规“挂证取酬”会受到什么处罚?

  一、违规“挂证取酬”的定义

  “挂证取酬”:指公职人员将职业资格证书(如建造师、注册会计师资等)违规挂靠至企业,获取报酬,但未实际参与工作。

  典型案例:某公职人员将建造师证书挂靠至建筑公司,每年收取2万元“挂靠费”,但未参与项目施工。

  二、处罚依据及后果

  1. 党纪处分

  法律: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四条:

  “党员干部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三)买卖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以及从事其他营利活动的。”

  具体情形:

  挂证取酬属于“从事其他营利活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

  典型案例:某公职人员因挂证取酬被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还违法所得。

  2. 政务处分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二)违反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违反规定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

  具体情形:

  挂证取酬属于“违反规定兼任职务、领取报酬”,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政务处分。

  典型案例:某公职人员因挂证取酬被记过处分,并没收违法所得。

  3. 行政处罚

  法律: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

  “注册建造师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五)未履行注册建造师义务的。”

  具体情形:

  挂证取酬属于“未履行注册建造师义务”,可处以罚款。

  典型案例:某公职人员因挂证取酬被罚款2万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4. 刑事责任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具体情形:

  若挂证取酬涉及利用职务便利为企业谋取利益,可能构成受贿罪。

  典型案例:某公职人员因挂证取酬并为企业谋取利益,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

  三、典型案例分析

  案例1:党纪处分+政务处分

  情形:某公职人员将建造师证书挂靠至企业,收取费用5万元。

  处理结果:

  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政务记过处分;

  没收违法所得5万元。

  案例2:行政处罚

  情形:某公职人员将注册会计师资证书挂靠至会计师事务所,收取费用2万元。

  处理结果:

  警告;

  罚款2万元。

  案例3:刑事责任

  情形:某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建造师证书挂靠至企业,并为企业谋取利益,收取费用10万元。

  处理结果:

  有期徒刑三年;

  罚金10万元。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四条

  党员干部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三)买卖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以及从事其他营利活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二)违反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违反规定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

  注册建造师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五)未履行注册建造师义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公职人员“挂证取酬”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公职人员“挂证取酬”的违法行为性质及相关法律条款

  一、违法行为性质

  “挂证取酬”指公职人员将职业资格证书(如建造师、注册会计师资等)违规挂靠至企业,获取报酬,但未实际参与工作。

  核心违法行为:

  1.违反廉洁纪律(党纪处分)

  2.违反公职人员行为规范(政务处分)

  3.违反职业资格管理规定(行政处罚)

  4.涉嫌受贿罪(刑事责任)

  二、相关法律条款及处罚规定

  1. 违反廉洁纪律(党纪处分)

  法律: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四条

  “党员干部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三)买卖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以及从事其他营利活动的。”

  处罚说明:

  挂证取酬属于“从事其他营利活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

  典型案例:某公职人员因挂证取酬被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还违法所得。

  2. 违反公职人员行为规范(政务处分)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二)违反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违反规定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

  处罚说明:

  挂证取酬属于“违反规定兼任职务、领取报酬”,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政务处分。

  典型案例:某公职人员因挂证取酬被记过处分,并没收违法所得。

  3. 违反职业资格管理规定(行政处罚)

  法律: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

  “注册建造师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五)未履行注册建造师义务的。”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

  “注册监理工程师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其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处罚说明:

  挂证取酬属于“未履行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义务”,可处以罚款。

  典型案例:某公职人员因挂证取酬被罚款2万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4. 涉嫌受贿罪(刑事责任)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处罚说明:

  若挂证取酬涉及利用职务便利为企业谋取利益,可能构成受贿罪。

  典型案例:某公职人员因挂证取酬并为企业谋取利益,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四条

  党员干部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三)买卖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以及从事其他营利活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二)违反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违反规定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

  注册建造师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五)未履行注册建造师义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以上则是关于“挂证取酬”的详细内容,大律师网小编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对您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大律师网的在线律师。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阅读

更多>>

热门博文

更多>>

相关法律知识

更多>>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